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延长建设工程期限的报告》收悉。经上报材料审查和聘请专家现场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于2018年4月3日批复(武安监管〔2018〕8号),施工期为3个月。由于该企业在建设工期内未能按期完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原则上同意该矿延长基础建设至2018年11月3日完工。
二、在延长基建建设期限内,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建设,做到同时竣工同时达标,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在延长基建建设期限内仍然未能完成施工、存在边建边生产违法行为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给以处罚。
武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