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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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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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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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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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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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除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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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贫困户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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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就读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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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生1500元/年对幼儿所在的幼儿园予以核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高于1500元/年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市、县级财政予以弥补。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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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在开学时向所就读的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扶贫手册》和户口本核验,幼儿园直接给予免收当学期的保教费。开学一个月内,幼儿园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在本园就读的贫困户幼儿名单,经所在乡镇中心校复核后进行公示。最终按审核确认的名单及人数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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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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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补助比例,县(市、区)根据辖区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学校的补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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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必须是学校的内宿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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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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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就读所在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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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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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户、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在学校有贫困生建档的学生,且建档本人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武宣的全日制大学生(预科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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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不含预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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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的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去所在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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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前高中学校将贫困生名单提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中心将建有贫困生档案和获得高中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导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符合贷款条件的大学生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和共同借款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打印好的申请表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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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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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系统新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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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计息和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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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签署时间:每年7月下旬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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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自动校验设置。 2、借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的无法提交续贷申请。 3、续贷学生续贷时应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 4、还款途径主要以支付宝为主,也可以到县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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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就读高校期间,所借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贴息,毕业当年的8月15日以后开始自付利息。退学的要在退学后半年内归还贷款。 2、贷款利息还款必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充值 3、学生逾期还款的(含利息还款)造成不良记录的,国开行将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系统公布学生不良信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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