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 |
乡镇非农业户口低保人无住房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
咨询人 |
陆原昌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户籍是武宣黄茆镇,无住房,低保户。可以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吗 |
咨询日期 |
2018/6/18 22:23:31 |
处理进度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陆原昌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原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已合并, 现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的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及管理模式。根据文件《武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发〔2017〕36号)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我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县主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保障。 因您家庭户籍不属于县主城区居民户籍, 建议您通过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我县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武宣县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县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武宣县辖区外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县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二、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与县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企业)实际确立劳动关系; 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及商业、仓储、办公用房、危房户和现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的家庭, 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您咨询的问题详情及办理程序可以到县政务中心(三楼)的保障性住房窗口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72-5222172。 希望能帮助到您,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武宣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8/6/20 16:5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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