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 |
盖房 |
咨询人 |
小银 |
咨询内容 |
我家里有一层的楼房,想加盖为二层,请问在建筑材料(砖块、水泥、砂浆)等上面,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大概2周前有留言咨询过,但是为什么一直没有回复??? |
咨询日期 |
2018/4/28 14:58:49 |
处理进度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小银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无建房补贴问题 《武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宣县脱贫攻坚稳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04号)明确的实施对象为: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中的危房户和无房户; (二)一般贫困户(除四类重点对象外,统称为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户和无房户; (三)有稳固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农户家庭。 二、关于如何申请建房补贴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居住房屋信息、家庭经济收入、年人均纯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内容,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农户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二)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如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计生等特殊贫困户,还需提供民政、残联和扶贫部门核发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认定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村居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 (二)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中的任何一种类型。 (三)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多子女家庭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的,分户后父母身边必须带有一个子女,非有意拆户的除外),且户主现居住的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为一级(D级)或二级(C级)危房。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 (一)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 (二)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下同)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三)现有价值(指评议当年当地新购车辆的价格)在5万元以上(含),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四)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含)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1人以上(含)有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户。 (五)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希望能帮助到您,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心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18/4/28 17:4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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